最近處理了一件我很感動的案子, 主角是一位嫁到台灣的傑出大陸女孩。
她為知名的遠流出版社,翻譯過一些暢銷原文書,許多的翻譯社也自動找她代工,而她自己的原文創作也即將要出版。
她個子跟我一樣嬌小迷你, 聲音清脆 ,為人豪爽親切 ,她操著 "字正腔圓"的台灣國語, 不知該訝異她的超群學習能力 還是該佩服她的警察老公,能讓她在台灣如此 "落地生根", 她簡直比我更像台灣人 (許多人以為我是旅居國外的外僑,因為我的國語有很濃的腔調)。
這個大陸女孩,為了進入南新罕布夏大學的 "創意寫作" 課程, 很努力的用了好幾個月的時間,完成了一篇短短的英文小說, 她完成小說後 要我先過目, 順便幫她潤飾一下英文寫作。
和先生與小孩,住在繁華台北但卻非常節儉的她,特地為了修改文章這事,坐了漫長三個小時的統聯公車, 跑到台中見我 。我倆一起在一間宜人幽靜的有機餐廳,邊吃午餐邊完成她南下台中的任務。 三個多小時後 ,我們一起將她的英文小說改得流暢些 , 為了保留她原先寫作風格, 我僅就一些句意邏輯不通之處,提供她一些意見稍做修改。
我迫不及待將她的短篇英文小說,呈給南新罕布夏大學創意寫作的主任看, 希望他能對這位具有文學天賦,且苦力用功的大陸女孩亦表認同。 然而在幾天的清靜等待後, 我們得到的回答是令人失望沮喪的 "NO. We won't accept her into the program."
我真的不懂無法理解,為何南新罕布夏大學創意寫作系的主任,他已見識大陸女孩創作異稟, 但他卻還要執著她要用正當英文文法與用詞的尖銳。對一個英語非母語的人來說,這種的要求莫非嚴苛了些。
我要再想想, 是否有其他方法,讓創意寫作的系主任接受這位與眾不同的大陸女孩。"Never take the first NO for an answer." 我就偏不信 "NO" 是終極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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