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於 interracialfamily.org 報導了 Pew Research Center 所作的一項與美國家庭成員和收入、社會層級有關的調查研究。 該研究是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 2008-2010 的數據,加上該研究機構全美電話專訪的結果,作為研究基本資料。
在 1967 年,美國才真正將異族通婚合法化。 1987 年,合法化異族通婚近 20 年後,我在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求學時認識了老公。 還記得當年輕的我和老公 Tim ,恩愛攜手走進紐約州水牛城的某些餐廳用餐,感覺好像我們是光著身子到了公共場所,無論男女老少,總要很無禮地瞪著我們或者對我們多白一眼。 那時,白人對我們這種 “黑白配” 是瞧不起但又覺得有趣。
(註:大部份的美國人以為我是美國土著印第安人)
剛結婚時,我們在水牛城分校附近找房子,尋覓多時,就是沒人願意將房子租給我們這對被鄙視的 "低等夫婦" 。 後來被拒絕太多次學聰明了,我們決定就由我老公先去找房子並談租金,等有房東願意租屋,我再出現。
此計果然奏效,很順利的某房東答應我先生租房,也約好簽租約的時間並順便看銀行存款證明。 快快樂樂地與老公出門,我以為 " I am getting closer to our home." 了。 然而,房東看到我這個印地安女郎與老公一起來簽約後,就說 “房子才剛租出去了。” 大概 二、三十年前,美國社會對 interracial marriage 異族婚姻接受度不高,尤其是在相當保守的水牛城。 (我和老公因此吃了好多苦頭,真的一言難盡!)
那時,美國人極盡其能地惹我火冒三丈! 抱著 "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 的覺醒,我和老公帶著僅有的輕便兩箱行李,回到處處充滿人情味,而且稍微崇洋的台灣。
2010 年為了孩子們的教育,闊別 美國 20 多年後我和老公又踏上故土,但心裡對 1980 年代的侮辱待遇,仍耿耿於懷。 美國人對異族通婚的觀感,改變了嗎?
Pew Research Center 的研究,指出異族婚姻的家庭佔美國總家庭數的比例, 由 1980 年代的 3.0%,快速成長為 2010 年的 8.4%。該研究也鑽鑿了美國人對異族婚姻的看法與接受度,結果如何呢?
More than four-in-ten (43%) Americans say that more people of different races marrying each other has been a change for the better in our society, while only about one-in-ten think it is a change for the worse. (約有 43% 的美國人說異族婚姻讓美國變得更好,只有 10% 說的人說異族婚姻讓美國更糟糕。)
很慶幸地,再回來美國時,這裡竟已讓我們覺得沒有威脅感,我和先生 攜手走在街上,終於可以感覺像一對鴛鴦自由自在游蕩。走在美國大城市的街上,您可輕易地捕捉各種異族情侶或者夫婦的組合, 這種現象幾乎已是稀鬆平常,不會再受到美國人歧視以對。
另外,Pew Research Center 的研究調查,揭露了一個很有趣的統計。它將異族婚姻與同族婚姻的收入做了比較,點出了各種族組合夫婦的收入,而最會賺錢的組合是哪種族結合的婚姻?
第一名:亞裔老公,白人太太
第二名:白人老公,亞裔太太
第三名:亞裔老公,亞裔太太
亞洲人,果然厲害! 雖不成鉅富 Bill Gates ,但小康之家前三名都有亞裔的份。還超越白人夫婦的收入約 一萬 多美元 。 真不簡單!
(Author: Tanya Gray, Co-founder of Access Education,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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