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年輕夫妻檔到美國留學還有另一個絕妙好處:他們於美國求學時,在美國生個美國人 (美國籍為屬地主義,於美國出生者,自然有美國人身份),不必花好幾百萬的移民費用,新生兒順理成章拿到美國護照。(美國有些學校的國際學生保險,包含了學生的生產費用。)
然而,舉家出國唸書的計畫能否如意實現,不是 "有錢好辦事" 那麼簡單的道理。 有錢可以讓您拿到全家人的 簽證文件,但有錢卻不能保證簽證官說 "OK,你家人隨著你到美國求學。"
在我輔導過的案例中,順利拿到 (F-1)學生簽證與 (F-2) 眷屬陪讀簽證的家庭,我列舉幾例:
(1) 新婚夫妻申辦留學時還沒有小孩,太太也仍未懷孕 ,夫妻兩人一起到美國念書,目的並不在於學位,而是其他 : 生個美國人。 這個附加價值,可能遠超過學位的未來價值。
(2) 先生與太太結婚 6 年,已有 一將近 5歲的女兒,夫妻想讓女兒免費念美國幼稚園,而且先生計畫用兩年時間完成 MBA。
(3) 先生留於台灣工作,任教職的太太帶著 2歲女兒,且懷 3個月身孕 (這是不能跟簽證官說的祕密),到美國念教育碩士。 持美國觀光簽證者,每次入境美國,最常可居留 6個月。 她的婆婆於是用觀光簽證,一起到美國照顧照顧媳婦、孫女與未來的孫兒。
(4) 任教職的太太申請學生簽證念英語教學碩士,其先生與小學和國中就讀的兩個小孩申請眷屬簽證。太太做全職的學生,先生做家庭主夫,孩子們免費就讀美國學校。(此處的免費為免學費,但一般的 費用,如午餐費仍要繳交)
(5) 先生為某高科技公司台灣地區的主管,拿到美國學生簽證,帶著太太 (全職的家庭主婦)與三個 孩子 ( 皆7歲以下),一家五口來到美國經歷美語生活至今3年。 擁有清華大學理工碩士的先生,用慢條斯理的速度完成 MBA學位,為的是讓 3個孩子融入美國生活,學習美語使用美語於自然之中。
以上家庭,在簽證時,都是一次通過,簽證官並沒有任何刁難,因為以上的學生簽證,除了財力足夠外, 夫妻檔們皆能提出到美國深造拿學位有利於職場競爭力的說明,簽證官認為他們留學動機純正。
當然,於簽證時若能有原先服務公司或單位,其重量級人士的推薦留學書信或者是留職停薪的證明,這些有利文件對於一家 5口全數通過簽證,絕對有莫大益處。
讀者提問: 如果夫妻倆人皆拿美國學校語言班的入學許可,帶著兩個年幼孩子去簽證,這樣的簽證通過率高嗎?
我的回覆:這種情況下,夫妻倆人的留學動機不如求學位的好。因為,僅念語言班是短期的,且須出示的銀行存款證明金額額度也不必多,再則念語言班對於專業能力並沒有什麼加分效果。這些因素都能導致簽證官認為您的出國理由太薄弱牽強,斷定你家 4 口極有可能全數成為非法拘留美國者,念語言班只是您的便利藉口。 一旦讓簽證官心中有此懷疑,您家簽證被拒的機率,自然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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