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我受夠了!

今天, yahoo台灣網站登出一則,一位不會說英文的台灣籍、姓李、年約半百女仕,於溫哥華機場所受的全身搜索(Body Cavity Search),被機場執法人員當成運毒犯人的羞辱待遇,我深深感受她的難過。

這位李姓女仕說, "我永遠不會再去加拿大了!"  這類似我於半年前, 離開溫哥華時, 所說的一句話, "I have had enough."  我忿忿不平地對我先生和孩子這麼說。

我賣掉了溫哥華價值不匪的 penthouse  為的是甚麼?    不是我的房地產投資翻了好幾倍, 該是賣出的時候, 而是因為急性子講效率的我,受夠了加拿大人的懶散溫吞; 做生意講求正直誠信的我,受夠了加拿大生意人的出爾反爾的謊言背叛; 希望政府能為人民做事的我,受夠了無能卻喜歡課高稅率的溫哥華市政府; 名列世界最適於居住的城市第一名的溫哥華, 道路上人行道上,被沒公德心的居民隨意丟棄垃圾處處可見; the homeless (遊民)  恣意在市區吃拉喝睡, 如入無人之境; 他們於市區Hasting 街道一帶的毒品交易與性交易,為何溫哥華市政府視而不見?

有人說加拿大很 liberal, 但我認為在某些方面,她的執法人員,甚至一般人民,已經 liberal到目無法紀的程度。 例如,於2009年初, 一位皮膚黝黑的東方人,被溫哥華市警察值勤過當遭毆打, 連那揍人的白人警察都義正詞嚴地說,自己的行為源於 "我不喜歡 brown人種",遇到如此強勢且有種族歧視的白人警察,弱勢的亞洲人您能奈他何呢?     想打官司討回公道嗎?   您最好別做這種荒唐的白日夢了,許多溫哥華律師告訴我說: "要打贏對付官方的官司很難!"  那像我這種從小就被叫 "黑肉雞" (台語), 愛挺身維護正義與公平的小個子女人, 萬一遇到同樣的狀況, 我不嘔死才怪!

我的朋友來自地球村四面八方的每個角落, 只要為人正直積極,都可能成為我的好朋友。 一位非裔的朋友名叫 Jordon,  為好萊塢影星或歌星們打點表演場所的他,和來自奈及利亞的黑人太太Joyce, 因工作關係長年在溫哥華居住,已算是落地生根的公民。 他們夫妻倆也都切身感覺, 在加拿大與在美國所得到的有色人種待遇有很大的差別。 他們覺得美國人較能接受所謂的colored people, 他們在美國的確比在加拿大自在多了。

Well, 甩掉十年的溫哥華夢魘, 再回到我台中台灣的家鄉土地時, 我重重地呼吸可以認同我這個有色人種的空氣 , "哇! 超爽!"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真的? 我所在的溫哥華沒見妳說的狀況呀?
在濃濃鄉愁之餘,我遇到好多好人, 好多熱心的人, 我十分感動耶!
無論如何,很羨慕你回到自己的故鄉^^

匿名 提到...

我看過很多這種執法人員執勤不當的案例,他們種是仗著自己的權力與身份欺壓百姓,有權有勢有錢的人做起事來可是不眨眼的,社會中能夠得到真正公平的人可說是寥寥無幾。

Nyx
jolin27s@yahoo.com.tw

TanyaGray 提到...

對的,許多西方國家的警察會仗勢欺人。在加拿大,如果您因警察無故打您, 您想告她們, "別做夢了"。 您根本告不贏的。 但在美國您可能可以告成,而且會贏得一大筆的補償金額, 夠您一輩子都不用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