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English生存 Part 1,ICRT 電台DJ David Wang的故事

接下來的好幾篇的文章將介紹三位國內知名人士因卓越英文能力而成功的故事。他們在職場上闖出一片天地 各領風騷的故事 必能讓年輕學子體會 "他山之石可攻錯" 效法前輩為自己的未來職場競爭力整備一番。

上述這幾位人士包括於2004年正值三十九歲英年而辭世的 ICRT 名DJ 王再得 (藝名David Wang大衛王) ;台灣首席同步翻譯家 王麗莎; 與常春藤英語雜誌社的社長賴世雄先生,他們三位皆是我曾親自登門拜訪過的名人 

話說台北 ICRT 十幾年前發掘一位非常獨特的本土 DJ 王再得 David Wang 曾擔任國際警察的他有渾厚雄偉的低嗓 操著流利的英語、 國語、 台語, 獨樹一格地悠遊於此三種語言間有別其他 ICRT單語DJ們。 David Wang他意氣風發且妙語如珠的特質 擄獲多少學子的崇拜與忠誠其強烈的群眾魅力,至今,尚無任何 ICRT的DJ能出其左右。許多聽眾原以為他是個 ABC (American Born Chinese) 但事實上,他從未出國留學一口道地的美式英語連老外都說「讚!」嘖嘖稱奇。

1998年我為了某個電視節目出外景,遠從台中到陽明山上的ICRT電台訪見大衛王,看到紮著馬尾的偶像時,當時我有些緊張不知所措,一些原本要問的細節幾乎忘光了,所以我也不免俗套地問起,他為人所津津樂道傳奇的英語學習過程。他說他的英語文能力,完全來自於自學的功夫,他說:「我是世新大學未改制前的世新專科學校廣播電視科畢業的,許多人很好奇 我從來沒有出國留過學,英文怎麼會那麼好?而且還能在完全英文發音的ICRT電台裡工作? 我的答案是: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榮耀,我英文也是苦學來的。再則,我很幸運地有很棒的英語啟蒙老師。」

「從小我就覺得英語很有趣。大概在我國小一、二年級,那時候有一些金髮碧眼的阿斗仔(外國人),可能覺得我們七八歲的小孩子很可愛,就逗我們跟他們對話。 那是我第一次接觸到英語,感覺它好像音樂,叭啦叭啦的很有節奏感,就好像在唱歌一樣。現在長大回想起來,才知道原來語言就是一種反射動作,就像我們在聽 一首歌,聽久了自然就朗朗上口。學中文也是如此的過程不是嗎?」

「我國一的時候才開始正式學英文,比起現在的小孩,在雙語幼稚園就開始讀英文,我算是啟蒙的相當慢了。幸好我碰到一位讓我受益無窮的英文老師,她把英文教得很有趣,最重要的是她的發音很標準,而且要求我們一定要把英文大聲念出來,不管念對念錯都沒關係。她在字母和發音上花了很多時間 教我們。

這位國中英文啟蒙老師對我的影響很大,如果沒有她的鼓勵或啟發,也許我會和其他學生一樣,對英文很恐懼。除此之外,在學習英文的過程中,我以下列的方法精益求精:

第一:閒來沒事打開收音機聽英文節目,習慣英語的聲音及 講話的方式。若看英文節目也試著不要看字幕。

第二:不要害怕唸出英文來。自然的看到生字就試著把音發出來,才能增進你說的能力。

第三:要把聽、說練好,沒有別的訣竅,就是多用心去觀察,學習說英語時的抑揚頓挫與發音,慢慢熟悉它的規則之後,才有可能到達更進階的地步。」  

(Author: Tanya Gray, Co-founder of Access Education,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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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累了嗎? 該喝蠻牛了。

三天前,才處理了一件史無前例的搞怪案子。  用一英文句 "Truth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來形容這怪怪案例,最恰當不過了。  每天肩挑繁忙的工作, 無暇到電影院奢侈欣賞電影的我, 面對這種怪咖的案例, 總會用福爾摩斯的偵探精神, 抽絲剝繭追根究底, 就當自己是推理電影片中的神探。(我真是可憐! 沒時間看電影,只好幻想自己當主角。) 

一位於2007年,原本想要申請入芬利大學的企管碩士課程的學生, 因為當年碩士班秋季申請截止日期已過 ,所以就申請沒有規定申請截止日期的語言班, 他以語言班的入學許可入境美國。

他所拿的語言班入學許可, 上面註明的有效期限是8/31/2008, 也就是說,學生將從2007年的秋季開始,做為期一年的語言學習。 這學生英文程度雖有待琢磨補強, 但語言班課程並非這位學生的原始目標, 他要用功提升語言程度,達到學校所要求的標準,方可進入研究所課程,進修正式學位。

2008年8月底,該學生晉級入研究所課程。 原本的語言班入學許可也到期了, 這時,學生應主動地跟學校說,要將它換成正式研究所的入學許可; 但他因研究所課業忙碌, 忽略了這重要的程序。 (這是個輕易原諒自己的理由嗎?  您怎能輕描淡寫地釋放心中的罪惡感?  錯就是錯了,任何堂而皇之的藉口來遮掩過錯, 只更顯得荒謬幼稚。)

更扯的是, 於語言班入學許可8/31/2008有效期限過後, 這學生曾出境美國回到台灣,與家人相聚數週, 然後又回到美國芬利大學續念企管碩士。 在重入境美國時, 學生以舊的語言班入學許可,為入境的身分憑藉之一, 海關人員竟沒看出這份無效的入學許可, 而制止他再次入境美國。 或許,海關人員可能是過度勞累神智不清,而沒看出任何異狀, 讓這位學生入美國了。

上星期,於所有學分都修完後, 學生以為可以申請 OPT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做為期一年的企業實習,但被校方拒絕了; 此時,他才知道 "What is going on"  。學校要他換用新的研究所入學許可,再唸一期的課程 ,才能得到OPT的身分。  (註: 拿語言班入學許可,不得申請OPT企業實習)

陰錯陽差的幾個環節, 促成了一個離譜的真實故事。 學生本身的疏忽與美國海關人員的失誤, 都是這個故事離奇發生的催化劑 。真的很想套用一句廣告,對故事中的學生與海關人員說, 您累了嗎?  該喝蠻牛了 。(畢竟想做好做對事情, 腦子總該清醒點!)

(Author: Tanya Gray, Co-founder of Access Education, LLC)

溫哥華,我受夠了!

今天, yahoo台灣網站登出一則,一位不會說英文的台灣籍、姓李、年約半百女仕,於溫哥華機場所受的全身搜索(Body Cavity Search),被機場執法人員當成運毒犯人的羞辱待遇,我深深感受她的難過。

這位李姓女仕說, "我永遠不會再去加拿大了!"  這類似我於半年前, 離開溫哥華時, 所說的一句話, "I have had enough."  我忿忿不平地對我先生和孩子這麼說。

我賣掉了溫哥華價值不匪的 penthouse  為的是甚麼?    不是我的房地產投資翻了好幾倍, 該是賣出的時候, 而是因為急性子講效率的我,受夠了加拿大人的懶散溫吞; 做生意講求正直誠信的我,受夠了加拿大生意人的出爾反爾的謊言背叛; 希望政府能為人民做事的我,受夠了無能卻喜歡課高稅率的溫哥華市政府; 名列世界最適於居住的城市第一名的溫哥華, 道路上人行道上,被沒公德心的居民隨意丟棄垃圾處處可見; the homeless (遊民)  恣意在市區吃拉喝睡, 如入無人之境; 他們於市區Hasting 街道一帶的毒品交易與性交易,為何溫哥華市政府視而不見?

有人說加拿大很 liberal, 但我認為在某些方面,她的執法人員,甚至一般人民,已經 liberal到目無法紀的程度。 例如,於2009年初, 一位皮膚黝黑的東方人,被溫哥華市警察值勤過當遭毆打, 連那揍人的白人警察都義正詞嚴地說,自己的行為源於 "我不喜歡 brown人種",遇到如此強勢且有種族歧視的白人警察,弱勢的亞洲人您能奈他何呢?     想打官司討回公道嗎?   您最好別做這種荒唐的白日夢了,許多溫哥華律師告訴我說: "要打贏對付官方的官司很難!"  那像我這種從小就被叫 "黑肉雞" (台語), 愛挺身維護正義與公平的小個子女人, 萬一遇到同樣的狀況, 我不嘔死才怪!

我的朋友來自地球村四面八方的每個角落, 只要為人正直積極,都可能成為我的好朋友。 一位非裔的朋友名叫 Jordon,  為好萊塢影星或歌星們打點表演場所的他,和來自奈及利亞的黑人太太Joyce, 因工作關係長年在溫哥華居住,已算是落地生根的公民。 他們夫妻倆也都切身感覺, 在加拿大與在美國所得到的有色人種待遇有很大的差別。 他們覺得美國人較能接受所謂的colored people, 他們在美國的確比在加拿大自在多了。

Well, 甩掉十年的溫哥華夢魘, 再回到我台中台灣的家鄉土地時, 我重重地呼吸可以認同我這個有色人種的空氣 , "哇! 超爽!"

活用 English, 要活就要用 English

職場是讓云云眾生,發揮個人能力打一場美好人生聖戰的戰場; 許多人敗興而回, 但有人卻光榮而歸, 時也? 命也? 運也? 試想,身陷職場打仗怎能沒武器? 有武器, 但武器精良先進嗎? 又武器如果精良, 握有武器的人會用嗎? 若會用精良前衛的武器,那所謂 "會用" 的熟稔度又如何? 這一連串疑問的答案,可以決定一個人在職業戰場是如魚得水或是龍困淺灘。

我於前些日子, 曾於文章內探討過, 二十一世紀的職場生存之道, 就是一定要有兩把精密卓越的刷子。 一把是高人一等的電腦應用能力, 另一把是流利暢行的英語能力, 這應是目前要成功打入一般白領職場, 最需要的兩種致勝武器。

然而, 高人一等的電腦應用能力的培養, 可到一些電腦技能補習班進修, 外加自己的努力, 在極短的時間內, 可以有立竿見影的效果與令人激賞的成績。 但流利無阻的英文能力呢? 英文聽說讀寫要面面俱到, 就和我們學中文一樣, 不是一蹴可幾的, 日積月累聚沙成塔的功力相當重要。 此外, 學習要有傲人的成果, 除了自深的鑽研苦力外, 有那麼一點的語言天分, 也可造就與眾不同的英語學習境界。 但學英文畢竟是死學, 能不能活用才是重點; 強記背誦了一大堆的英文單字, 死纏爛學了繁複的英語文法,但可惜鮮少活用英文句, 所以, 一邊學一邊忘, 終究是事倍功半徒勞無功。

要活用英文的最根本原則, 就是要了解 "學英文是為了生存,為了生存, 就一定要用英文。" 就是那麼簡單的道理, 連在埃及金字塔外邊, 兜售紀念品的年僅六七歲孩子都懂。 因為, 他們學了英文後,要用英文賣東西給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以賺取菲薄生活費用,這些埃及孩子學英文用英文的動機, 只為一個乾淨俐落的根本原因 "餬口生存"。 那麼年幼的埃及小孩, 都明白的道理,台灣的孩子有多少人懂了? 台灣的孩子是怎麼了? 是不是被父母親照顧得太週到了,因此連如何養活自己的伎倆都不用懂了?

(註: 稍後再聊我曾經於所主持的 "留學之路" 電視節目中, 訪談過的一些英語名師與某 ICRT的 DJ 如何活用英文的學習經歷)

Safety First!

在2009年, 因沒有開車安全意識而送命的中國留學生, 共多達十多人. 我們不禁要問 "為何中國學生開車不遵循安全守則? 原可避免的悲劇為何一再重演? 為何到了異國, 還是用中國家鄉那套不能通行於世界的開車觀念趴趴走? 不該發生的悲劇發生了, 該怪誰?"

那十幾位中國留學生的車禍悲劇事件犧牲者中, 有一位是南新罕布夏大學的中國留學生Jerry, 他是中國一胎化政策下的"產物", 是父母親生命中的唯一寶貝.

去年, 這位學生與其兩個莫逆之交 (也是南新罕布夏大學求學的中國孩子) 共乘一輛二手車到他州遊玩, 他們在夜裡追風逐影,倘佯於自然浩瀚的新鮮, 忘情於人煙稀少的謐靜.

在黑鴉鴉的夜裡趕路, 自始就不是個聰明的點子. 因為黑夜是死神惡魔的藏身之所, 黑夜來臨時, 死神惡魔就蠢蠢欲動.

四面漆黑, 僅有的光源是十字路口的號誌燈與車燈, 三個孩子等著紅燈轉綠燈. 開車的Jerry看到對方的黃燈亮了, 猶如戰場的號角響起, 他的腳不經大腦思索發號施令"踏油門", 往前衝過去.

"轟" 一聲巨響劃過安靜的天際, 他們的車子與一輛超速的橫向車子撞個正著, 被撞得變形的二手車子在十字路口旋轉, 就像電動咖啡杯快轉了好幾下, 當一切又是鴉雀無聲歸於平靜, 兩個南新罕布夏大學的學生, 經歷重擊後回神過來時, 才知坐在駕駛座的Jerry 已無任何意識與生命跡象.

去年底, 在美國華盛頓州的某夜晚, 有三個同一車內的中國留學生, 也因車速過快, 於轉彎處與對向車相撞, 造成兩死一傷的慘劇. 另外, 於英國也發生同車兩位中國留學生, 在大雨滂沱之夜撞上分隔島, 因撞擊力過大導致安全氣囊打開來, 兩位留學生以為是汽車引擎著火, 所以下車查看, 卻被後方的來車撞飛了. 又是另一件原可避免但沒有避免的悲劇, 迷迷糊糊地發生了. 死神總愛超速快感的人, 所以把他們照顧得服服貼貼!
(安全守則提醒:雨天開車時, 縱然是白天也要開車燈. 於高速公路上, 若要檢查車子請開到路肩或警急使用車道,並開警示燈)

死學英語, 沒路用!

在二十一世紀職場生存兩個要件, 就是語言與電腦應用能力.   如果, 每個立志學好英文, 想活用英文的孩子, 都將 "生存" 做為學習英文的目標與動機, 還有誰會因英文而死呢?    除非, 您找死, 不想活了!      (註: 有留美學生, 因為對英文理解能力不足, 而枉送性命的故事, 稍後再聊)

昨天, 一位目前正於芬利大學唸書的孩子, 寫了一封email給我.    由她的英文書寫內容, 比以前流利許多, 且更有組織有架構, 足見她在語言班約六個月的衝勁與努力, 已嚐到今日的豐碩果實, 她的進步, 讓我頗感欣慰.

她在台灣就已經是博士班的學生, 未出國到芬利大學唸書時, 就是特別引起我的注意.  因為, 從她提問的問題, 我可以看出她的心思細膩, 沉著穩健, 卓爾不群.   這孩子出社會後,  也將是國家的菁英砥柱, 必有一番作為.

她雖然資質優異且學習能力強, 卻栽在英文上.   談到英文, 確實是讓她一個頭兩個大, 踩到她的痛處.

剛到芬利大學唸語言班時, 她一直為了無法與美國人有效地溝通, 而覺得很挫折.  再則, 自己在語言班的等級, 也不如原先預期的高.   來美國沒多久, 原本在台灣本土高高在上, 俯視群倫的感覺, 被挫折與失望, 耗之殆盡.

正當她如戰敗之犬, 想放棄戰場之際, 我寫了一封簡短的email給她, 告訴她, 我在TOEFL班教學時, 對台灣學生學習英文的觀察, 用以鼓勵她, 並扭轉她對語言的學習態度與認知.

台灣學生學英文時, 許多人都只是為考試而學, 不論是學校的大小考, 或為了學測基測, 或是為了全民英檢, 或是考TOEFL, 這種制式化填鴨的英文學習方式是錯的, 學習的動機是本末倒置的.

流利的英文, 不是從準備考試而學來的, 而該是從應用於生活之中得來的.
於生活中應用英文, 會讓人不知不覺地聽講讀寫英文,  這樣才能牢記英文的實用.   能活用英文後, 遇到要用英文的時, 才能縮短在腦中思索適當用語或用詞的時間, 英文自自然然就變得流利了.    若做夢時, 能夢見與人對話說 "I can not speak English."這樣就對了!   這樣英文已是生活的一部分.  

Say It Like Obama

這是一本很棒的書, 如果, 您也想將您的 public speaking 能力加強的話, 這簡直是一本葵花寶典, 書名叫做 "Say It Like OBAMA", 一本討論OBAMA演說藝術的書.

我很喜歡聽Obama 的演說, 他演說呈現了百分百的精彩絕倫, 無論是激發聽眾的認同, 或巧妙的打擊對手, 他都是頂級大師.

我密切注意過 ,同樣的訊息 由 Obama 來說, 跟其他人來說, 絕對會給人不同的反應.    他聰明地掌握, 傳遞訊息的氣氛, 讓聽者不知不覺地接受他的說法.   有人批評他很會煽動群眾, 但亦有許多人說他的演說很撼動人心.

我曾經與一位剛出校園, 甫入職場我的手下一位助理激辯過,  為何說話表達的方式會牽動聽者的情緒,  但那年輕人卻回答: "在學校老師教書時, 就不必去管表達如何, 只要內容對就好了. " 我給他的回答是: "您已經畢業了, 而且您現在是在職場, 不是在學校."

"表達方式, 比表達內容重要4.3倍", 一位溝通與說服專業的講師, 在"Say It Like OBAMA"序言中,提到這是"行銷界普遍的認同".    想想, 一家行銷公司給屬下的業務人員同樣的資料, 為何有的人可以很快的成為Top Sales行銷高手, 有人卻是績效不彰.

事實上, 表達方式與表達能力的培養, 是台灣學生在國外求學拿好成績的另一要訣. 好的口頭報告, 對學期末成績有絕對加分的效果.

許多, 台灣學生到美國後, 通常沾沾自喜其美語的聽與說, 可以於短期間內進步.   然而, 一有口頭報告 (oral report或 presentation), 他們可是如坐針氈 "皮皮剉(台語)", 非但沒有將才風範, 連上台報告的水準, 還比美國的幼稚園小朋友不如.

多數在美國求學的台灣孩子, 英文口頭報告的呈現是: 一路忙著看手中的稿子, 講一些老師和同學都沒聽懂的報告內容, 且連一眼都沒瞄過台下的聽眾, 真的是一蹋糊塗到底!

該死! 名校的敗類與叛徒

DAMN YOU!  你們這群該死的名校高材生, 創造了一段又臭又長的世界級爛帳後,  想拍拍屁股就走.  休想!  我要像個壞女巫, 詛咒你們下十八層地獄, 永遠不再回人間.

將遺臭歷史萬年的金融海嘯, 重創全球經濟, 其惡果, 卻要我們這些無辜的, 含辛茹苦的小人物, 概括承受, 你們將細民視為弱肉而強食之, 可恨!

一波又一波的裁員解僱,  一波又一波的 foreclosure (取消已抵押的房屋的贖回權), 多少家庭生計受影響, 多少孩子前途變暗淡, 罪魁禍首, 就是你們這一群只知 "TAKE" 不知 "GIVE", 毫不負社會責任, 毫無羞恥心, 華爾街金融投資公司的 "金童們",

目前, 雖然不少數據顯示, 某些 Global Fortune 500 (世界前五百大) 的美國企業已傳出財報佳音,  但美國政府赤字空前高築, 經濟的復甦之路仍顛簸.    蕭條幽幽的黑夜, 到底有多長?    景氣欣欣的暮光, 到底何時能再現?     你們有誰可以給答案? 

華爾街罪該萬死的金童, 你們會捅出經濟大簍子, 就是不會切自己的肚子, 不用接受法律審判, 也不必入獄謝罪.  美國政府, 還灑大把納稅人的鈔票, 幫忙你們紓困.   而後, 你們仍照舊經營巨額虧損的公司, 也照領巨額的紅利, 高枕無憂繼續享受奢華人生.    你們這群偽君子, 踩著窮人的悲慘世界, 造就自己的極樂天堂, 真是寡廉鮮恥, 令人痛惡至極.

"像錢看----齊!" 你們不管是髒錢, 或是罪惡錢, 只要進入你們口袋, 就是安心錢.  你們畢業之際, 同學彼此之間, 總會比較未來的身價, 你們常問同儕:  "摩根史坦利公司, 給你的簽約金是一萬元美金, 還是兩萬元美金?"  為何你們自認以為高貴價值的人生, 總是要用俗氣的錢衡量, 除了壓榨投資人所得來的錢以外, 你們有甚麼可稱為真正的財富?   過著像貴族般的奢靡生活, 是否是你們求學唯一動機?

從幾年前的美國安隆案, 到世界金融海嘯,  導演這些欺瞞暴斂世人醜聞的高手,  盡是一些出自長春藤名校的高材生.    你們這些頂尖學府的敗類, 非但沒有回饋學校任何榮譽, 卻挟其強名競相汲汲逐利, 讓學校的光環, 惹上臭名塵埃.   

(Author: Tanya Gray, Co-founder of Access Education, LLC)

何時長春藤學府殿堂的學位價值, 扭曲得令人義憤填膺?    誰的過?   誰的錯?